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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孟繁永

重视数字版权管理中数字商品的社会属性

数字版权管理(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簡稱:DRM)指的是出版者用来控制被保护对象的使用权的一些技术,这些技术保护的有数位化内容(例如:软件、音乐、电影)以及硬件,处理数字化产品的某个实例的使用限制。本术语容易和版权保护混淆。版权保护指的是应用在消費電子產品上的数字化媒体内容上的技术,版权保护技术使用以后可以控制和限制这些数字化媒体内容的使用权。[维基百科]

经济学讲资源是稀缺的,商品的稀缺性越明显其价值也越高。而作为数字出版物,其信息的外部性又特别明显,复制传播的成本极低,直接导致了稀缺性的降低。而这里的稀缺性我们定义为实际存在的拥有,比如你的手机或者电脑里有一个拷贝。由此构成了数字版权保护的难题。

而数字出版物与物质商品的区别其占有方式上。前者是在精神上内化的,后者是外在的,就比如你买了1万本电子书别人也看不到,而你有一个一千本书的书架别人就很容易认为你很有学问。

从社会属性上下手增加数字出版物的私人占有,可能是下一阶段解决数字版权收益的一个途径。具体可以考虑:

1. 延伸豆瓣模式,通过“我读”和书评来体现其数字商品消费能力;

2. 把利润中心从信息获取转移到意见表达/信息交互过程,如已付费购买的读者专享交流区;

3. 建立数字内容交易新平台,降低交易成本,让数字内容消费变得像超市买水一样方便。

通过孟繁永

数字出版的基础数字内容管理与生产管理系统

一个前提假设:传统出版与数字出版本质上最大的不同在于数字内容版权价值在产品中所占比重。

目前的情况是,一首儿歌五年的版权费用是五年300美元,每年60美元,也就是四百来块钱,在这样低的费用面前,数字版权管理如论如何也是无法引起重视的。目前一张正版CD的售价为9美元,上面60首歌曲,那么每首歌曲合0.15美元(0.15美元 = 1.02410749 人民币,2010年1月10日),而目前iTunes store上平均每首歌的下载费用为1美元,如果按一起买60首歌曲的打包价五折也是0.5美元。怎么算这个CD都是卖的太便宜了。

目前的情况是我们的出版社还不能在短时间内去iTunes store上卖歌曲版权,而又不能不做点准备,那么通过什么方法低成本的把这些内容纳入生产管理呢?

在系统选型之初我就提过要把数字内容当做生产物料来管理,而对于数字内容库更直观的东西是母盘和母带,他们可以看做一系列数字内容节目的派生版的组合,这个派生的过程可不纳入生产管理系统,目前已经有相应的数字出版系统了。

就目前已经选用的用友NC而言,可行的办法是:

1. 增设数字内容仓库,由数字出版部管理

2. 母盘母带编制存货管理档案,并分配到数字内容仓库内

3. 多媒体三审完成后做母盘母带入库,目前母盘母带多由编辑室自行管理,比较混乱

4. 印订施工单中增加相应的母盘母带一行

5. 接下来的材料出库单传到数字出版部一张,该部门提供母盘、母带后签字

6. 费用结算时按该材料出库单结转版权成本

编辑部在提交母盘母带时一并提交工程文件存档光盘至数字出版部,数字出版部负责母盘、母带管理及工程文件管理,并从工程文件中提取节目数据放入节目资源库(文件存储为主),在编辑部门需要相应数字内容自行提取,有条件的可以把节目的取用纳入系统管理,视为原材料,加工后为半成品,即母盘、母带等。